侵害“小米”馳名商標被判賠5000萬,《花千骨》“換皮”抄襲《太極熊貓》
網游《花千骨》“換皮”抄襲《太極熊貓》,侵害“小米”馳名商標案被判賠5000萬,愛奇藝折戟“鬼吹燈”版權戰……4月22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2019年江蘇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案例。2019年,江蘇法院判決500-1000萬元5件,1000萬元以上4件。
這十大案例包括,網絡游戲“換皮”抄襲的著作權侵權認定案、涉百度網盤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認定案、新商標法修訂后國內判賠數額最高的適用懲罰性賠償制度保護“小米”馳名商標案、因惡意申請注冊使用商標適用懲罰性賠償案、涉“鬼吹燈”知名商品特有名稱認定及權益歸屬的不正當競爭案、基于惡意投訴申請先予恢復被刪除網絡銷售鏈接案等。
據悉,2019年,江蘇法院近30%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通過判決結案,其中賠償數額在50-300萬元之間,即在法定賠償最高限額300萬元以下的有147件,300-500萬元的有13件,500-1000萬元5件,1000萬元以上4件。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從嚴懲治惡意侵權、重復侵權、群體性侵權、以侵權為業等嚴重侵權行為。
據不完全統計,江蘇法院逾41件案件判決中適用了懲罰性賠償。審結的小米公司等訴中山奔騰公司等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是商標法修訂后第一例明確適用懲罰性賠償制度確定賠償額的案例,也是適用懲罰性賠償制度確定的賠償額最高的一起商標侵權案件,被評為2019年江蘇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該案針對侵權人在多領域刻意模仿“小米”馳名商標,侵權惡意明顯、侵權情節惡劣、侵權數額巨大、侵權后果嚴重的侵權行為,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方式,全額支持了權利人5000萬元及40余萬元合理支出的賠償訴求,
同時,江蘇法院激勵創新、鼓勵創業、保護創造的主導作用。審結上海玄霆徐州分公司訴張牧野等不正當競爭案,在涉“鬼吹燈”系列作品名稱保護案中,大膽認定作品名稱可以構成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并以對作品名稱知名度形成的貢獻度來確認知名作品名稱相關權益的歸屬,劃清了著作權法領域作者的創作貢獻與反不正當競爭法領域將普通作品培育成知名作品的商業貢獻的界限,促進了互聯網環境下文化產業發展和網絡原創文學合法商業模式發展。
為了讓權利“更快”止損,江蘇法院進一步創新審判方式,精簡訴訟環節、加快審理節奏等措施有效提高審判效率,使權利救濟更加便捷高效。蘇州中院與中國(蘇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合作,探索專利侵權訴訟與無效審查協同審理、查明技術事實,盡最大努力避免專利侵權案件因被告同步提起專利無效申請而導致進程拖沓。
江蘇法院注重誠信導向,加大對惡意訴訟、惡意投訴等不誠信行為的打擊力度。審結的鄭州曳頭網絡公司與丁某、浙江天貓公司等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先予執行案,被業界稱為國內首例“反向行為保全”案,本案及時裁定恢復被刪除的交易鏈接,對于有效防止刪除鏈接給平臺內經營者可能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解決電子商務中的惡意投訴難題,促進電子商務健康發展,并彌補現有立法不足,具有重要價值,以及迫切的現實意義。